近年来,富源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责任,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惩防并举,认真念好“全、准、严、实”四字诀,用心、用情、用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。
摸底排查做到“全”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梳理群众信访、案件线索、巡察监督、网络舆情等情况基础上,会同本级牵头责任单位,每月定期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集中排查,重点对2015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以及村(居)务公开、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、大起底,切实做到“见人、见项目、见资金、见问题线索”,实现零遗漏、无禁区、全覆盖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,实行“分级负责、部门督办、销号管理”。
纠正查处做到“准”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,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问题线索,抓早抓小,确保依规纠正处理到位;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,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;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不收敛、不收手、顶风违纪,出现严重腐败问题、影响恶劣的,一律严查快办。县纪委通过“常委包保、直查快办、提级办案”等方式,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跟进核查,做到“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”。
问责曝光做到“严”。县纪委今年将涉及全县10个计划脱贫出列村的问题线索,全部纳入县级重点督办范围。对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的,严肃追究直接责任、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。凡是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,不论职务高低,一律公开通报曝光,充分释放扶贫攻坚工作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和震慑警示教育作用。
探索创新做到“实”。既立足当前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又着眼长远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与第三方专业公司合作,搭建“阳光监督”平台,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扶农惠农政策、工程项目建设和惠农补贴发放、贫困对象确定等情况,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进行管理,实现全面公开、全程监督,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强化监督,堵塞监管漏洞。
去年以来,县纪委持续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工作,分批向乡(镇、街道)和部分县直单位交办问题线索26件,现已办结20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,组织处理2人,移送司法机关15人,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8件,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,移送司法机关3人。通过严肃监督执纪问责,基层党风政风有所好转,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。(刘云超)